[中路社区]
[中路博客]
[每日更新]
[会员管理]
2009年01月07日
星期三
公路天气预报
【资 讯】:新闻中心 - 专题 - 评论 - 论文资料 - 政策法规 - 视频 - 专业图书 - 网上杂志 【中路文学】
【行 业】:养护管理 - 体制改革 - 路政稽查 - 工程质监 - 行业文明 - 高速公路运营 - 智能交通 - 网站联盟 【中路图片】
【商 务】:工程信息 - 建设市场 - 企业风采 - 会展信息 - 产品采购指南 - 企事业名录 - 资质查询 【高层论坛】
交通运输部 中国公路学会 交通地图 路况信息
会员登录 注册
站内搜索
撞了不白撞 “碰瓷”更没门(政策解读)
2008-01-18  人民日报  

  “减轻”一词屡遭误解 机动车无责不必全赔

  原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但有人认为这是规定机动车一方无责全赔。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说,这个条文的写法是典型的过错推定写法,先假定机动车一方有错,但是机动车一方证明自己没有错,而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错,将“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误解的地方就在于‘减轻’两个字。‘减轻’的含义是什么?法律上的‘减轻’,1%是减轻,99%也是减轻。”王胜明说,但一般人理解“减轻”就是减少一点点,而不可能减少99%,所以“误解”来自于法律用语和一般日常用语的差异。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王胜明说:“这次修改进一步明确了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并不是无责全赔。”

  赔偿比例未作统一规定 发生事故后先找三者险

  2007年10月,初次提交给常委会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曾划分了三种赔偿比例。

  第一种情况,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只负次要责任的时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第二种情况,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机动车之间负的责任是相同的或者是相等的,明确规定机动车一方要承担60%的责任。第三种情况,由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规定机动车一方要承担40%的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后,已经有20多个省市对具体实施作出了规定。而且这些地方关于事故责任,包括赔偿比例规定得也不完全一致。所以,如果能够规定赔偿比例,有利于统一赔偿标准,使这部法更有可操作性。但这些赔偿比例在最后通过的《决定》中被删除。

  王胜明说,如果行人只负次要责任,什么叫次要责任?理论上讲是1%到49%,低于一半都叫次要。如果规定说机动车一方只承担80%,那么合适吗?比如说行人如果负5%的次要责任,规定80%,那另外一部分损失谁负担?如果行人负主要责任,理论上讲,什么叫主要责任?51%到99%应该讲都叫。如果规定机动车一方要承担40%,那是不是太多了?在现实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错综复杂,导致的原因非常多,行人的过错有大有小,机动车的过错有大有小,所以很难把赔偿比例科学地写出来。

  没规定赔偿比例怎么办?是不是这个问题就不能解决了?王胜明说,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事故后怎么赔?首先在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限额内赔,第三者责任险赔完不够,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来执行。如果第三者责任险已赔完并且没问题,就不会发生争议。如果再发生争议可以双方和解,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来调解。如果还不服,可以到法院起诉。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不规定全国统一的赔偿比例,而是首先由第三者责任险赔,不足的部分,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确定责任的大小,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这比较符合实际。

  交强险并非不认过错全赔 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有的专家、媒体认为,强制保险在第三者责任险的范围内是不认过错全部赔偿的。

  王胜明说,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保险公司什么情况赔,什么情况不赔,关键词是“责任限额”。“首先是有责任,然后再看在负责任的情况下,最高赔多少,即‘限额’。‘责任限额’这四个字是‘责任’加‘限额’,是讲责任的,不是说不分青红皂白全部赔偿。”王胜明提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是在责任限额的范围内强制保险怎么赔,责任怎么定,限额怎么定,具体办法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8年1月11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交强险总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5万元上调至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8000元提高到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保持不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敬告:转载本文时请注明出处为“中国公路网”,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中国公路网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chinahighway.com

 今日信息概览

 要闻

 关注

 社区

 博客

交通部部署2009年春运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图)
中国各地4000多个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正式启动
重庆涪江一桥爆破拆除 万人冒雨送别(图)
福建:高速公路今年建设里程超2000公里
内蒙古:5亿元奖励补贴农牧区公路
湖北省交通厅与17市州签订共建协议
交通运输部党组广开言路集中智慧完善分析检查
青海省首条由企业投资建设高等级公路破土动工
中国高速公路总里程已突破5万公里 世界第二
燃油税制改革的意义及改进方向
九江断桥索赔案再开庭 收费30年究竟合不合法
泉州:湾跨海通道获立项批复 总投资53.4亿元全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正式揭牌(图)
建立冰雪灾害期道路应急保障体系
洛阳:黄河大桥公路收费站被撤销变身超限检查
河池市农村公路建设实现新突破
去年前11月西藏公路建设投资43.9亿
应以立法界定公路收费
洛阳黄河大桥公路收费站被撤销变身超限检查站
6个公路项目今年建成 武汉“高速”到各市州
最牛的公路分局局长和最倒霉的路政管理员
在宁夏交通厅网站不能发表的帖子
法盲局长(陈亮)光天化日公然殴打职工
难得糊涂
小道消息,了解的同行来核实一下
羊群里的狼
凡是交通监督检查专用车都安不下来的交通厅长
各超限站执法情况调查!
竹乡冬景
[转贴]让管理员晕倒的十个网名!
最难忘的2008"风正气顺人和"
今天俺生日
公路行道树的管理
新年的钟声
新年感言
牛年似火
竹乡冬景
心路
醒醒吧
今天,最值记忆
中 路 公 告
本站简介 | 编委介绍 | 业务范围 | 使用条款 | 用户服务 | 广告服务 | 人才招聘 | 在线帮助 | 信息反馈 | 联系方式
[ 服务热线 (010)84990712 ] [ 在线服务QQ:6673744(大聪头)、16537157(公子哥) ]
京ICP备05048991号 中国公路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2008